被帖子點燃的營銷事件 |
發(fā)布時間: 2012/7/24 16:37:40 |
最近有幾件事,讓我感受頗深。
一個是“新七奇”(即新世界七大奇跡)的評選。瑞士商人貝爾納·韋伯僅僅用了一個概念,投入最低的成本,設計好收費的平臺,就讓多達18個國家的受眾,9000萬人熱情參與其事,新聞媒體當作重要大事跟蹤報道,收費短信及各式活動評選對象的衍生產品都賣得異;鸨。一個純粹的商業(yè)活動,變成了最具新聞意義的國家形象大事。 另一個是山西黑磚窯風暴事件的披露,引發(fā)全國媒體震蕩,牽動政府動用法律懲治案犯。讓人稱奇的是,這樣一個具有全國性的甚至是國際性的政府形象事件的導火索,竟然是一個普通婦女通過網絡發(fā)帖子這樣一種傳播行為引爆的。 再一個是股市英雄“帶頭大哥”的突然崛起與突然破滅。破滅的事就不說了,單說這突然崛起,“帶頭大哥”居然也沒有費什么勁,通過網絡的BLOG與QQ工具,一舉成為網絡和媒體的紅人,取得了一般傳播行為難以企及的市場效果。更為重要的是,他居然沒有通過其他中介形式,直接通過網絡工具,就斂財近千萬元,這不能不說是一個營銷的奇跡,更是一種新溝通方式創(chuàng)造的盈利模式。 仔細看來,這三個事件的生成,都有一個共性,事先沒有進行大傳播,結果卻獲得了最大的影響力。不僅有影響力而且還收到了錢。并且,他們沒有依賴其他條件,僅僅依靠網絡工具這個無成本的方式,創(chuàng)造了活動營銷或者說是事件行銷的巨大成功。 古話中說“好事不出門,壞事傳千里”,在網絡經濟時代,這句話也變得生動而富有魅力。“好事”是因為太正常,無法進行有效的傳播,這就需要硬推,硬推也不是不可以,但需要巨大費用支持。“壞事”因為有悖常理,具有傳奇性與新聞點,從而可以一瀉千里。如今的網絡時代,把正常的事策劃為“壞事”,讓它成為關注中心,那么,事件操辦者的一切商業(yè)目的,就可以隱藏在公益身份之下,靜悄悄地賺大錢。 新思路下的事件行銷,要源于責任而歸于責任,就會有更大的成功,而不能始于欺騙歸于詐騙。即便是盈利模式設計得再好,終難逃覆滅的結局。最后,讓我們總結一下這三件事的行銷模式。 “新七奇”的行銷模式: 一、利用人所共知的老產品“七大奇跡”作基礎,創(chuàng)新產品概念,推出“新七奇”評選。 本文出自:億恩科技【mszdt.com】 |